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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自来水、电、煤气,物业公司在向住户收取这些资源费用时,是否可以自行加价
www.czwygl.com  2008-7-19 0:55:35   来源: 沧州物管网  浏览
对于自来水、电、煤气,物业公司在向住户收取这些资源费用时,是否可以自行加价?

答:自来水公司,供电局、煤气公司是上述资源的供应者,住户是消费者。物业公司并不是水、电、气的批发商,只是水、电、气等费用的代收者,而且是受专业部门委托后,方可代收资源费。水、电、气是由政府定价,不能随意加价。至于物业公司的代收酬劳,以北京市来说,按市物价局颁布的《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》(京价(房)字〔1997〕第196号),统收服务费1元/户·月,由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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